2007-06-22

由渴望直到擁有...

由渴望直到擁有...想像失去

「這東西我太喜歡了,我很想買下來。」
無可否認,一句說話包含著佔有的慾望,想買下來這出發點是因為物品的實用性,還是單純地想去擁有或佔有?曾經說過慾望是無窮無盡,唯有知足才能輕微治療一下這頑疾,可惜不能根治是鐵一般的事實,因為你單單生存就已經是一種慾望。而人最大的慾望就是佔有慾?從感情生活中最能顯示出這種渴求,已經不再是需要與不需要的繁複問題,是一種單純佔有,亦可視作對他人的侵略,一種對自由的污辱。

慾望的源頭多出於自私,但佔有的慾望可能只是一種追求永恆的觀念。例如當你很愛一個人,你會需要他,並不再考究是需要才去愛,還是愛而需要?但這確實是一種佔有,當這人離開你愛上別人或另覓新戀情時,心中總會帶著幾分怨恨,亦會想「他是我的,你只是一個拈手拿去我擁有過的東西,他永遠都是我的東西」。用上「東西」一詞並非出侮辱,而是他在你心目中的地位已變成了無價的貨品,再不是佔有時的愛,你不會對一件貨品萌生愛意,但又矛盾地想去繼續佔有。大多人說愛的反面是恨,而這恨卻不是怨念,只是恨不得這貨品會自己跑回身邊,而大部份人都是如此,一種曾經擁有過的,就一世都是屬於我的,這觀念是與生俱來,無需學習,只可說這佔有由從小得到的母愛衍生,這母愛是永恆地擁有,在宗教角度去看這位女性是神性的,不可取代的;到成長後這渴求這種永恆的愛而作出對自由的侵略。

由渴望到擁有的過程,只會想到擁有後的結果,由你得到的一剎那會想到結束的一刻嗎?你並非活於將來,不會知道什麼時候會失去,更不會多想這種可有可無的因果,由這一刻,你所擁有的,就已被自己當作是一生一世都會擁有的東西,遲來的別人都是活於你的背影下,偷偷摸摸的觸摸這份感情。你從不想像他是自己一個獨立個體,他並不屬於他人,真的要說能擁有他的人,就只有他的父母,父母的愛是由孕育時已無私地帶給他,這種相對的付出,換來的就是對父母永恆的愛。

不用再回想渴求到擁有,這刻由擁有直到失去,失去後你只是一個過去式,你那份愛只能活於別人的回憶中。再提及這份回憶的時候,已經可能是數年後甚至數十年後的事,當年所追求的永恆只能回望,可能你也忘記了當初愛的那份執著,忘記了那種種需求。你會想像未曾擁有嗎?事實未曾擁有總比擁有過而失去來得更浪漫,而且那一份執著可能是永恆。你渴求這人的感情,你會盡力去付出相等的愛去換取得來,當你付出後而得不到回報時,只能留有遺憾,但這遺憾仍然包含著追求感情時的渴求,不論你是否仍然深愛對方,這種不朽,這種「失去」都是永遠美麗,不會遺留任何恨。如果你能愛一個人一世而非佔有,就算是擁有過而失去,你也能得到這美麗,可惜文字上談得容易,到現實有多少人會拋棄利益又或者別人的餌誘,沒有多少人會願意無私地追求浪漫而去剝奪自由。要單純感受這美麗,唯有未曾擁有,就當作是不去沾污你所愛的,所渴望的。

後記:這篇不太長,但構思很久,只是沒有落實去寫,由構思時,已經回想不少自己的經歷,再加插了不少別人的感受,當中亦包含了看完米蘭.昆德拉的<不朽>的感受(遲一點會寫詳細讀後感)。可能不是第一次寫關於慾望的題材,所以寫起來都很得心應手,不過這次寫作手法有很大的不同,算是減少了自己的感受,亦沒有寫得太玄,可能這篇我都是寫給別人看,而並非寫給自己的關係。下一篇可能會放棄再寫類似的話題,想寫另一篇同樣構思很久而未著筆的「吞噬記憶的惡魔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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