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經不覺,到第三百篇了。假如我每日寫一篇的話,其實還不足一年,但事實我已經寫了一年有多了。
有時真的很懶去寫,我經常說我不是想不到題材,而是要去打幾個字也不想,我絕對是那種會拖稿的作家,而且有機會一拖就一個月那種。我這個人脾氣又怪,原本想到有東西寫的,但回到家就忘了想寫什麼,最後就決定什麼也不寫,我一定要想到那篇是什麼題材內容,我才會去更新,但記起是想寫什麼又不一定要寫回那個,只是我要記得我想過什麼,我討厭自己失憶。
話說近來真的忙得不可思議,所以又更少更新,不過有時是自己迫自己去忙,特別煩惱到來時,就索性以忙碌去沖淡,什麼也不用想是最好,想多了也是自找麻煩,所以才有人說蠢人永遠最幸福。
這篇三百紀念號其實不是有心寫的,只是看看自己的網誌時才發覺:「咦?這就三百了嗎?」,原先我是打算繼續寫「別人笑我太瘋癲」的後續「我笑別人看不穿」的,最後還是留待他日吧,找個良辰吉日才去寫怎去看不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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