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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6-19

與時間探戈(2)

很迷糊,在醒來的一刻,我重重打了自已面頰一拳,那一拳很有分量,連我都有點不相信自己可以對自身那麼殘忍。很痛,真的很痛,那種痛楚在擊中的一刻已經揮發出來,可能是因為我知道自己會中下這一拳,甚至在中拳之前我就有了痛楚的覺悟。

「果然,這裡在是現實,剛剛那是夢,但她到底是誰,夢中的自己好像認識她,應該是說一切都是似曾相識,但為何回到現實是一切到從夢中煙消雲散。」按著臉頰上的痛楚,口中默默自言自語。

今天是第三次世界大戰完戰紀念日,是第五次去紀念這天,雖然已經過了五年,以前的頹門敗瓦亦已經清理妥當,重建的工作亦已經順利完成,但很多人應該忘不了五年前的一切,在損耗世界三份一人口下,以核戰結束的一場屠殺,沒有正式統計到究竟死了多少人,只知道這個世界就由那一刻已經停止了一樣,不論景象或人的感情也好。應該大部份人都會懷念過這場大戰前的繁榮,重要的是繁榮下的身邊人,但就由一場戰爭,將一切都奪走,就連人的感情也一樣。我對這場戰爭已沒什麼印象,幾乎所有資料都是從新聞或書本上得知,說準了,我在這場戰爭後失去了記憶,只知道自己的名字,只知道自己沒有任何親人,更可以說我是戰後最幸福的人,因為我沒有過去,什麼懷念,什麼追悼都與我無關一樣。我的主診醫生曾對我說:「沒有過去的人是可悲的,但希望你不要難過。可是,你可能要為此感到幸運,我雖是醫生,但身邊的親人都因這場戰爭離我而去,我沒有辦法去救過他們。」真的很可笑,我不知這是那人賜給我的幽默,但確實如他所說,我可能是最幸運或最幸福的一個。

在甦醒過來後的幾年,我一直住在主診醫生給我的房子,雖然是離市區有點遠,但就因為它在郊外,所以沒有受到戰爭摧殘,而且因為我無親無故,醫生他沒有收我一分錢就讓我住下來,正因為已經是白住,我也沒有強求什麼,只好自己找了一份就在家附近的工作,是一家郊外的咖啡廳,離家步行十五分鐘就到。老闆人不怎麼,不能說他對我很好,工資亦不多,但最少可以解決一日三餐,老闆亦不介意我什麼學歷經驗,而什麼也沒有的我,只需要這些基本所需就足夠了。今天雖然是假期,但我這咖啡廳偏偏是假日時客人最多的,雖然假日我也沒有什麼可做,但當人人都在享受假期玩樂時,我偏偏看著別人玩樂的一刻,心裡總是有點兒那個,那個就是,嫉妒。

後記:
抱歉,各位,我終於把這篇放出來了,是經過我想了又想,改了又改,原本打算一至兩星期更新的,現在足足過了四個月,真的很抱歉。希望各位不要介意我文筆膚淺,我可是很用心去寫的,不過當然,要批評指點也是可以的,你們的評論可是我改進的動力。
第一章按此

2008-05-29

青色的氣味

每次到下雨天,都想寫下一篇作為筆錄,為何不使用相機為雨天留下刻印呢?可能是因為相片是沒有味道的。

微雨過後,風都會著濕氣輕輕吹,那份涼意比秋氣更爽快,夾離在風中的還有一種草青味,可能我住的附近都算有不少綠化環境,所以這種味道絕不罕見。我一直很喜歡這種清新的氣味,有時會想像自己在一個大草原滾呀滾,而我身上就整天都沾著這種青色的味道。

如果下的是大雨,可能會連泥土的味道也能嗅到,雖然沒有草青味那般清新,但視覺上總會有另一種味道,因為樹上的葉很多時都會被打下來,而地上就會是一片片綠色的小葉,看上去是一張很大,但又有幾分凌亂的綠色的地毯。我很喜歡踏在這種路上,再加以想像自己並非在一個石屎森林,我小時候還會在地毯畫圖案,所以這些綠葉也曾經是我最常用的畫紙。

雨過天晴這句說話是很俗氣,我也不喜歡這種說法,不過雨後的景象又的確很吸引,可能雨給人的印象一直很負面,而陽光就是一個正派角色吧,又因為樂觀的人較多,所以才希望雨過天晴。不過我還是喜歡那種模稜兩可的,陰天。

2008-05-21

走廊

在這條長廊下一直跑了很久很久,從走廊的窗望出外頭的風景是一樣,沒有變的,望著走廊的前方一直跑,那個方向看似是沒有盡頭,看到的只是一點,你雖知道那裡是盡頭,但總是跑不到過去。

走廊外的月亮的光照進來,已經是這條長路唯一的照明,很暗,但總算看到路。外頭一點聲音都沒有,就連風也是沉默的,停下來望出去就像看著一幅畫,靜止不動,跳出去的話,你就可以成為畫中的其中一人,可以把它變成電影。跑了又跑,自己的心跳聲比起步時更明顯,不是因為心臟跳得更厲害,而是靜得習慣那像鈴音的心跳聲,像耳鳴般直接打入耳中。

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,但一定不超過半天,因為起步時剛入黑,到現在跑得累透時,外面還是漆黑一片。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跑,我並不是要逃出這地方,只是盡頭像向我揮手,一直告訴我要向前衝,否則我會被它這地方迷惑,我會留戀這風景畫。

2008-03-07

神奇日記

以下日記內容純屬無聊創作,如何雷同,實屬巧合或偏見。

「今天天氣很好,跟爸爸媽媽一大早就到了餐廳吃早餐。
今天肚有點餓,連媽媽的一份也吃了。
吃過早餐後,我們一家人到了一個大型商場逛街,媽媽還買了幾件新衣給我。
回家後,我便立即試穿新衣,感覺很高興。
晚飯後,看了一套電視台播的電影後便去睡了。」

這篇東西當然是亂編出來,怎看也是一篇小學生的作文或日記似的物體,但我就曾經看過好幾個中學生寫出這種文章,這絕對是事實,看後令我驚訝的一篇。我不是亂開槍,又在對別人的內容去批評,我說的問題是寫作手法,就算只是如此乏味或平凡的生活,也可加添很多形容或想像去令文章大放色彩,而不是讓文章跟生活同樣平白的表現出來。雖然我也不是寫出好文章的人,小弟用字淺窄、內容膚淺、描寫抽象、文句粗鄙,實在有損讀者雙眼,我在此先行道歉。不過最少,我仍希望寫出文章,繼續進步。

香港的寫作教育一直很差,教的就是要先分類,什麼描寫文、記敘文、議論文及書信等。像記敘文這格式就一定要有人物、時間、地點及事件等,教的都是已經被規限了的東西。當然考試時要規限是應該,最起碼可以方便改正評分,但平常作文時為何不能給予更大的創作空間呢?很多時,平常看到的散文或小說,不就是所有手法都已經用上嗎,你能說那是什麼記敘文或描寫文嗎?正常在出來社會後,很少會再寫文章,除非一心去走文化事業或小說家這條路,但創作思維應該由少培養,而且有沒有潛質都是小時候就知道。那麼在求學階段不是應該給予更大自由嗎,好養培養小孩的創作力及技巧,而不是用上一個框框去規限。

我自己是經歷這種教育出來,在香港這種複雜政治背景及讀寫分異的情況下,寫作對很多人來說是很難,所以香港很少有名或衝出海外的作家,是否完全因為這種限制式教育而衍生出問題,我不敢說,但最少一定有關係。

2008-03-04

在挪威的森林聽風的歌

第一本接觸村上春樹的小說,並不是他的成名作或出名作品,是「電視人」,他的短篇作品之一,花一晚時間就可以看完。當時看後感覺很模糊,模糊是指我處於的現實世界,可能是因為他的文筆描述太真實,就算多抽象的事情我都可以想成真實一樣。

前一陣子逛書店,突然心血來潮買了挪威的森林(本應該向朋友借的,可惜他外借給人了,等不及想看),買的版本是二十周年紀念版,有書籤送,上冊是紅色,下冊是綠色的封面。買了後就急不及待在當晚一直看畢上冊,內容令我如痴如醉,之後沒有立即看下冊,反而跟另一位朋友討論了上冊內容後才看。

雖然故事是發生於四十年前,但過於投入的關係,我都忘了現在是六十年代,還是我已經進入了六十年代,那一刻是抽離,被村上的文字帶動下,我變成了主角,愛上了一個名叫直子的女孩。在跟朋友討論下得知,大部人都比較喜歡外向開朗的另一位女主角小林綠,而我就坦白說,直子是女神型,是我所追求的一位完美女性,我比較喜歡這種得不到的,反倒有如綠那種理所當然存在的女生反而並不是我杯茶。不過這問題無謂爭辯,百貨應百客,我只想說我很喜歡直子這類型。

說回故事,有很多人喜歡將這跟「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」(我想看挪威的其中一個原因)去比較,大概都是談到感情、性、慾望及生與死。它的吸引力可能也是於此,加上賴明珠翻譯的中文版總是寫得更優美,配合村上多層次的描述時,整個故事就好像活現眼前,看完後會感受到同樣沉重。直子的故事在下冊變得更少,但她的一切乃高潮所在,由我一看上冊開首,主角提及自己心情時,就已經知道他跟直子是不會結果,而直子的一句「請你不要忘記我」,就知道了直子是一個悲劇。我有掙扎過到底要不要看不去,就好像逃避直子的死一樣,但最後還是選擇了看畢整本書。

在看到直子死的那段,村上是很輕描淡寫的寫出來,感覺似,當你正在進行日常工作時,突然告訴你「她離開了」。很突然,但同樣地突然得平靜,看到那部份時,我同樣地平靜沉鬱,直到看到直子的同房友人玲子說起直子死前的所有時,眼淚才不其然流出來,傷痛不是感受到她的死,而是感受到她的寂寞,感受到她求死是為了了結一切,並不是了結自己。

「死並不是生的對極存在,死是本來已經包含在我這個存在之中了,這個事實是不管多麼努力都無法忘掉」,直到看到這句話,終於再次平靜下來,原本是套用於直子前男友Kizuki中,首尾呼應下在結尾再次套用在直子上,看到這句話,再次明白死是不能捕捉,但總有一天會捕捉到你。我總有一天一樣會面對身邊人被死捕捉,而我也等著它來捕捉我。

結尾是村上春樹一貫作風,是open ending,最後主角有沒有回到綠的身邊,我不知道。只是,如果是我,我不會回去,我不會帶著一份懷念或對別人的思念去愛另一個人。

2008-02-16

與時間探戈(1)

掛在房中的時鐘正指著二時,整個房間好像只剩下這個鐘是在走動,秒針逐秒「嘀嗒嘀嗒」響動著,那聲音令我聯想到水滴一點一滴的掉在水盆上,時間久了,水慢慢從盆中溢出。掛著這時鐘的房間跟數年前一樣,什麼也是原封不動,上至吊燈,檯面上的電腦,我送給你的小飾物,窗邊的那一張雙人床,掛在窗前那張沉灰色的窗簾等,一切都是停留在數年前的景象,就連我眼前的你也變成了這間房的佈置,那種靜止狀態叫人沉默,我感受到它的悲哀,一種沉積多年後的傷感,這幾年來,那股氣氛沒有特別加強,但同樣地是沿自數年前我留下的在這房中的傷感,並沒有變,連空氣也是靜止了。

除了時鐘的嘀嗒聲,還可聽到兩人微弱的喘氣聲,兩把累透了的聲音,聽著你的聲音,我隱約感受到你的心跳,很微弱,比時鐘的聲音還要微弱,是在凌晨這種寧靜時分才隱約聽到的聲音,但這聲音就像空曠草原上的一陣強風吹過,在耳邊發出的嘯嘯風聲同樣地叫我醒來。由進入這房間以來,專心聽著房中一陣動靜的我再次感受到你是活著。

「我臉上有什麼嗎?為什麼一直看著我?」一把透徹的聲音對我說,還帶著斷斷續續的喘氣聲音,我開始注視著她的雙眼,望著那雙瞳孔,瞳孔是黑色的,深不見底,以前很愛看她的這對眼,望著她雙眼時,她的眼睛總好像望著遠處,總感覺到她有話要跟我說。

「仁?有聽到嗎?」呆著的我沒有回答她,她溫柔地叫了我兩次。嗯,我回答了她,表示我有聽到了。

「我臉上有什麼嗎?」她再次問我這個問題,她看來很緊張她的容貌,可能多年沒見,怕我已經忘記了她的樣子一樣。

「不,你還是跟以前一樣,做完後還是動也不動躺在床上看著我,好像人偶一樣,只是很久沒看過你這個表情罷了。」我說。

「嗯,還是跟以前一樣嗎?謝謝你。」她帶著微笑望著我回答,看來她真的很介意我怎樣看她。

看著她的裸體時,很容易被她的白晢皮膚所吸引,我很喜歡撥開她的長髮,就倚在她的背上,一邊欣賞著她的肩上的線條,一邊撫摸著她背上的白滑肌膚,她亦很喜歡在這個時候湊過來吻我,但今天她沒有這樣做,她就由我一直倚在她的背上。在她的身上傳來了溫暖,慢慢我平靜下來,我閉上眼去嘗試感受這份遺失多年的溫暖,不久,熱力穿透了我,直接傳到我的腦中,溫暖慢慢在跟這間房的氣氛同化了,感覺仍然是熱的,很強烈,但更強烈地帶著「痛」這個訊息到我的腦中,慢慢地訊息越來越薄弱,就像要找回多年前的記憶時,感覺很不實在,越久遠的記憶就越來薄弱。花了一些時間,她的「溫暖」終於把我帶回數年前,就在接觸那一點的一刻,我就哭了。我經常逃避著這一點,就是不想哭出來,在別人眼中我是很堅強,但只是我選擇要堅強,我經常告訴自己沒有必要去找回那一天,這樣我就像能忘記一切。

流出的眼淚沾濕了她的背,她的身體縮了一下,慢慢轉過頭望著我,就在眼神接觸的一剎那,我的眼淚不斷地流出,哭得發出了聲音。她沒有說話,只是緊緊抱著我,把我擁入她赤裸裸的懷中,我很清楚聽到她的心跳聲了,她是活著的,就連肌膚上傳來的體溫也在告訴我這個事實,但對我而言,她在多年前已經不在了。在她眼中,我可能已經軟弱到像枯葉一樣,已經到了一個崩潰邊緣,只要輕輕一觸就會掉到地上。

「啦...啦..」一首熟識的曲在耳邊響起,是我最愛的貝多芬作品「月光奏鳴曲」,以前我睡不著時,她也會這樣哼給我聽。

聽著那溫柔的聲音,眼皮開始有點重,在這房間一直追溯過去時,整個人一直處於一個虛空世界一樣,雖然是醒著,感覺好像還是有精神的,但自己就似是一直不在這房間一樣,就像幽靈一直飄來飄去,這種不實在的感覺叫人筋疲力竭,雖然我不太抗拒這次時光旅行,但一刻間要我填補多年來失去的感覺,還是太過勉強。在我不停反覆感覺她或她的回憶時,我就睡著了,最少是比她早睡著了,因為我在沒有意識前,我還一直聽著那首「月光奏鳴曲」。



後記:
原本不想寫後記的,但還是寫兩句好了,最少要告訴別人,我終於再落筆(筆!?)寫作了,我說要再寫創作小說已經說了足足一年多,但一直還是沒實行,要怪就怪我決心不夠,而且三心兩意,因為靈感太多的關係,都不知道自己該寫什麼,最後自己還是先寫了最俗氣的「愛情小說」嘛(大笑!),不過我都不知道該幾多天更新一次比較好,隨緣吧,心情好時就寫快點,心情差時?慢慢寫吧。

2008-01-03

文化遺產

香港人現在寫blog,普遍都用上不少口語白話或港語,讀起來的確充滿親切感,始終香港人用的是廣府話,所以寫時用上也不足為奇。

但這也是香港人文化上最大缺點,說話與文字寫作的矛盾。使用漢語的眾多城市或國家當中,香港人寫作能力往往偏低,這種矛盾是最大元兇,雖然網上討論或交談,用上白話港語是沒有問題,但這種習慣性令到新一代在課堂或工作時的寫作就出現了重要問題,例如,不其意的用上一些非書面語調字句。
例如經常出現的:
今日又出去食飯
我好鍾意尖沙咀海傍的夜景
天氣只有十幾度,十分

很多時,這些人寫時是沒有發現問題,直到批改後才得知自己又出錯了。到近年,情況更嚴重到中英並用,又或者用上「嘅」「咁」「哋」這類香港字。這些錯誤在創作上問題不大,但文字上就有失美觀,而且叫人感覺文化退步。

以前報章雜誌都是用書面語,未知是否因為「八掛」週刊的出現,就連記者這種以紙筆謀生的人都開始腐敗,而傳播界的影響最大就是常看這類雜誌的市民,久而久之,香港人的寫作能力變得更為拙劣。

有人問我寫blog應該用上港語還是書面國語?我只能答:「看你想眼看香港還是中國各地了。」寫blog用港語,其實問題不大,只要在沒有影響正常寫作的情況下。但怕文筆會變得生疏的話,我建議都是用書面語較好。而且blog是公開及世界性,要用上中文的話,用書面語不是能夠吸引更多不同地方的中國人嗎,大家要知道,熟諳港語的人不多。

因為要練習寫關係,就連我都開始強迫自己寫blog時用上書面語,當成一種習慣,亦好讓自己練習一下差劣的文筆。

2007-12-14

尋找xx的故事

每個人都有其滄桑故事,Z先生為了追尋他的秘寶
不惜千里迢迢,踏破鐵鞋走遍香港每一個角落
就當他的鐵鞋真的被他踏破的時候
他想放棄了,蹲下來看著陪伴他經歷千山萬水的鐵鞋
Z先生感到沮喪,他竟然為了秘寶走得鞋也破了
就看著他那鐵鞋的時候,鞋正好踩著一張士多廣告單張
上面寫著:

利口樂香草味薄荷糖
只售$5


Z先生高呼起來,找到了找到了!
終於找到不是盒裝的了,他看著廣告單張的地址
跑到這士多門前,他看著閉門的士多呆住了
「怎麼會這樣!天啊!」
這時,身邊一位老人走過
「小弟,這間士多的主人移民到加拿大了,他在那邊也看了一間士多。」
「啥?啊,謝謝,那他還有賣利口樂嗎?」
「什麼?那是什麼來?」
「算了,謝」
他聽到這消息後,回到家中拿起他的護照,穿上一對新的鐵鞋
再次踏上他的征途!尋找利口樂的故事!

2007-11-26

Blog u!

近日唔知點解有意摺埋個blog,真係連我都唔知點解,自己又唔係無野想寫,而且都好習慣自己有個blog。

雖然呢度人流係少,都只怪小弟文筆粗俗,未見細緻,而且頗為沉悶所致。但想到仍有小量觀眾的這刻,頓時打消念頭。

其實,呢度人少,有時都怪自己寫野飄忽,一時寫下呢樣,得閒又寫下其他九唔搭八野,從來無為呢個blog帶嚟主題,甚至我會同人講:「我個blog就係乜都有,乜都寫,主題就係大雜燴!」

近月都開始改變寫法,少左寫好多應該無乜人明嘅散文,寫野分段叫做參考過唔少blogger,唔想再好似太正經,太作文咁款。要我幽默?睇心情啦,我幽默多用在語言,而非文字,但要我唔再寫到好似論文咁都還可以。(可能係時候加入大量文字暴力、粗言穢語、他媽你的、色慾淫故、馬檻指南、四仔推薦等等)

再早之前,有諗過開另一個專題blog,亦想搵人幫手寫,題材以音樂、電影及書籍簡評討論為主,唔知有無人想幫手開一個咁嘅blog,一齊寫?

2007-11-14

天堂與地獄

不論東西方國家都有類似天堂地獄的概念,只是名字不同,形式亦有些許差異,但概念是一樣,都是兩個往生後的地方,好人就會到一個充滿光明,歡天喜地的天堂;而壞人就會被貶到一個滿目瘡痍,灰天暗地的地獄。

由此可知,天堂與地獄可能都是一種導人向善的虛構物,這一種想像最先應該是由宗教或神話開始,及後換到民間以訛傳訛下去,而天堂更被神化成永生的象徵,所以基督教中有「信者得永生」這善語。

如果由科學角度去看死後的世界,可以用聖經《創世記》中「塵歸塵,土歸土」這理論,雖然以聖經典句比喻會有反其天堂地獄概念,但最貼切莫過於此,科學一直就想引證,死後是一無所有,沒有靈魂,沒有天堂與地獄,你只會變成土壤的肥料或數十萬年後的一點石油。

信者得救,不信者呢?在此所說的是天堂地獄,並非什麼宗教,撇除一切文化隔阻及思想差異,你會怎看待天堂與地獄?一句老哲學句:「結束是新的開始」,無疑,如果死後是有一個新世界的確不錯,最少死已經沒有那種一無所有的威脅感,不論你會以什麼身份或角色重新出現於新地方。要人去相信有死後世界,其中一個目的就是叫人忘記死是痛苦的。

中國很著重輪迴這思想,亦相信有因必有果,這個似是天堂地獄的衍生物,不同的是,你有機會返回人間,而並非永遠於人間樂土或無間地獄。輪迴的概念很有趣,在你上世造的業會帶到下一世,這是有其因必有其果,你造的壞事越多,孽障就越重,除了在地獄受一切苦難外,還會受到輪迴折磨,你回到人間可能會發現自己變成一隻豬。這個概念比天堂地獄更殘忍,雖然很多人會說,我在享受這一生,談下一世與我無關,不論背負多少的惡也可。其實輪迴就一直不是想證明世間真的有輪迴,只是想說「有因必有果,惡有惡報,善有善報,若然未報,時辰未到,若然不到,家裡受到。」

曾經去構想死後的世界,想知道天堂到底會在那裡?憑自己的幻想力的想像結果,或多或少都會受到宗教或神話所薰陶。用平行空間說,如果人間界是第四次元,那麼我覺得天堂地獄同樣處於第四次元,但最後怎去區分天堂地獄就沿於死前是快樂還是痛苦,到底有沒有遺憾,這種感受最後會連同你的靈魂帶到你去這個「新」世界。快樂無憾而終會看到一片光明,有憾者則看到一片灰暗,這說法有點似鬼魂,與鬼與厲鬼差不多。

要相信有死後世界,最先要相信有靈魂,我所說的靈魂不是外間所想像的飄浮物或鬼魂,而是一種思念體,我喜歡用電腦架構去比喻它為「暫存記憶體」,不論是輪迴,又或是天堂地獄,都需要你生前記憶,這時,靈魂的作用就會顯現。我自己很喜歡這有趣論點,可能我相信有鬼魂,但更相信鬼魂就是生前留下來的思念體「靈魂」。

我一直很想寫一個故事去構造我這一切空想,一個來回死前死後的世界,不過對這方面知識貧乏,不足夠去寫一個長故事,只能作出一個類似世界構想。

又再有人問我是否很愛生與死這虛無問題,我會再答:「是,只是沒機會給我死一次。」

2007-10-04

那些年,我們一起追的女孩

今日睇得最耐嘅一本書就係標題所講嘅「那些年,我們一起追的女孩」,呢本書係人氣作家九把刀所著,而身為九把刀粉絲的我家小弟就比左呢本野我睇,兩日間我就差不多睇完,睇書期間係極聚精會神,接住不停翻頁,差不多無間斷。我雖然唔係第一次接觸九把刀,但竟然最認真睇就係今次,可能本身佢呢個故事好輕鬆,而且充滿青春、校園笑料以及其個人真實經歷,所以可以唔駛點用腦,而又可以感受多一個人嘅年輕歲月。

睇本書時,我就不停跟住內容去幻想當時真實情況,雖然我唔係台灣人,但我真係投入到想像自己變成其中一人,唸著國語重演每個片段,雖然只知道九把刀係咩樣,而其他人係點我係好難想像,只能單靠文字嘅形容以及想像,去營造我腦海中的每位主角。睇到咁上下,大概都估到個結局,但在這之前,我已經想好一個甜蜜嘅結局,係由我去想像的。所以當我估到結局後,其實我已中斷閱讀,我想保留我一切想像,暫時唔睇住,剩下嘅一小部份就請先繼續比我完全滿足自己嘅幻想再繼續啦。

一邊睇就一邊笑,本書其實幾甜,好青蔥,亦好歡樂。不過突然間有種失落感,可能係發現到自己離青春越嚟越遠,但我真係幾想再次感受果種歲月,呢種矛盾先叫人頭痛,再諗起以前拍拖時嘅惡行,真係有些少羞愧。除左投入角色外,我不時都諗起以前讀書時嘅經歷。曾經有人講,讀書時唔一定要拍過拖,但無鍾意過人就好似無讀過書一樣,無青春可言。某程度上我幾認同,而我自己於讀書早已超過領域,於我中二時,就拍了第一次拖,歷時係五個月,雖然呢個係初戀,但意義不大,所有野都好似行雲流水,來得快去得快,無咩野係刻骨銘心。反而,每次暗戀都叫我痛不欲生,甚至到而家都仲好記得,只係感覺唔同左。當時,最後都同左果位暗戀三年嘅女仔一齊,但因為自己嘅愚蠢,又再一次失去,感覺上自己白費左三年多,仲要係一手摧毀,此乃人生感情線上第一錯。及後有我同另一個女仔嘅一齊兩年半嘅經過,以前我曾經有諗過寫成故事,因為可以寫嘅真係太多,要開心有開心,要悲情有悲情,我唔記得點解自己無寫,可能當時自知自己文筆有限,唔想糟蹋呢段經歷掛!?到數個月前,小弟應承過一個女仔,係我前度女友,我同佢講我會將大家的四年嘅一切編成故事,但結局可能未如現實,而佢亦同意左。雖然我未著手寫過,但我諗我總會寫,除非我無應承過寫啦,只係唔係呢一刻。不過可惜嘅係,我可能只會分享比佢睇,始終...我仍然好介意。

到而家,我其實都想寫返自己故事,但係我可能唔選擇以單一人物同時段啦,如果好似九把刀呢本咁,只寫愛情,我唔得,我讀書時雖多姿多彩,但無營養嘅太多啦,無謂比人知以前d黑歷史啦。不過我唔會話叫做寫傳記,我始終唔係傳奇人物,無法高攀「傳記」這二字,我只係想將經歷寫低,感覺似係由今日寫起昨日的日記一樣。

近日刨書刨到好瘋狂,幾乎工作一有空檔就係睇書,搭車又係睇書,返到屋企都係睇書。呢一刻同時睇緊嘅書總共有四本,一本係剛買嘅「機率遊戲」,第二本係借來的「戀人絮語」,第三本係日本輕小說「月兔升空時」,而最後一本係呢兩日先接觸,從我細佬手中搶來的「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」。四本書都係唔同題材,完全係南轅北轍搞不通,突然我相信自己癲起上嚟連我自己都驚呀!(唔好意思,近來慣用左鄭中基呢句台詞)

四本書都係呢個月先開始睇(我唔習慣拖住睇書睇幾個月,通常數星期內解決),應該話係近期無咁忙先開始睇得咁密,可能我自己都唔係太想靜落嚟,而費事分心嘅解決方法就係睇書,睇書時我最能集中精神,而且我之前都講過,我想寫長篇故事,我要做更多參考,我唔想求其幾筆草草了事,而且又唔係寫散文咁輕描淡寫,而且我已經搵到解決題材過多而無法開始寫作呢個問題嘅方法,辦法就係一次過寫數個故事,同時連載。雖然呢個方法係費神,但以我性格,我應該係可以應付得到同時寫作唔同題材,不過,我唔係天才,我發現自己最大弊病係唔太識寫輕鬆故事,但今次數個題材中,我唔想全部灰暗悲情,我諗我應該多d參考呢類作品。

2007-09-11

101紀念

這篇是第101篇了,不經不覺已經寫了101篇,雖然而家更新少左些少,但並非我想放棄,只係近嚟確實好忙,而家我仍然係心繫寫blog,一日唔上嚟寫下野睇下野真係好似白過一日一樣。

原本我打算係第100篇作紀念,但諗諗下,好似以新一個1去紀念比較好,感覺唔係似收尾,係由1又再嚟過。近嚟雖然又少左人留言,但無阻我繼續寫落去,就算只係一個讀者,我都想寫落去,始終有吸收,就有輸出,無理由食完野幾日都唔屙屎架!

墨水唔濃亦無深度,但支持者們,小弟在此萬分感激,就算你只係一位匿名人,我都樂意接受大家嘅留言。

2007-09-09

故事題材

其實近日係比較忙,所以都算少左更新,不過想寫嘅野其實堆積如山,腦中無時無刻都諗「呀,今晚咁寫好無呢?今晚寫邊樣先好呢?」,之後腦海中就不斷浮現出文字。

由我開始寫呢個blog時,就一直計劃去寫一個長篇小說故事,初初都諗左唔少題材,亦問過唔少意見,而自己以前都叫寫過下長篇故事,雖然事隔多年,但仍然相信自己有信心寫落去。頭一個月,曾經試過起初稿,但唔係太滿意,最後放棄左。可能係因為一貫原則,我堅持嘅,並非單單要自己風格,而係一定要創新,最起碼內容唔係常見,又或者充滿幻想性而無抄襲嘅原創故事,但總係未諗到,甚至單單連寫咩類型都諗過好幾次。根據朋友意見,我係應該寫懸疑類或牽涉大量心理層面嘅推理故事,但自己近年已好少睇呢類書,怕自己handle唔到,最怕係寫到個殼,但係描述唔夠精細,咁就無謂寫出嚟獻世啦。到前一排,終於決定寫較為年青嘅劍與魔法或超幻想世界故事,雖知未必可吸引全年齡讀者,但係應該可以滿足到自己滿腦嘅幻想力,我都真係希望可以寫出個感染到讀者去覺得「係喎,呢個世界可能真係咁!」嘅故事。

可惜,近日較忙,要落筆真係有點兒難,而且每日都有更多諗頭,可能真係唔落左手先真係好難定落嚟,睇怕我一到得閒就會著手去寫,希望各位有緣觀看此blog嘅讀者到時俾下面,睇下評論下。

2007-07-21

07書展後記

今日當我興奮咁玩緊Blogger layout同scripts之際,Chris就打左電話黎話佢放左工,急call我去書展啦,雖則都約好今日去書展,但仲諗住一個下晝都會繼續寫scripts滿足下自己,夜晚先去書展衝刺奮鬥。如此急忙情況下當然係遲到收場,但一到灣仔就已經見到人頭湧湧,唔知仲以為今晚放煙花。

未行到會展,就已經塞死左喺中環廣場附近,個個汗流浹背以龜速慢步推進,由當時已經諗「呢次一定行得辛苦過年宵」,甚至當其時有卻步嘅感覺,首先我怕去人多嘅地方,二黎最主要係我今日係抱恙到會,我仲行得走得已經係奇蹟,不過約好人,而且唔想錯過書展,咁我點都食幾粒藥挨埋落去。迫左幾個字,終於由稅務大樓後面個舊hall入口迫到入場,入到去我就開始不停插貿易發展局,都唔知佢地點決定場地,好似迫人一定行晒每個hall咁,佢以單線行車都由佢啦,可能佢怕出出入入行雙程會混亂,但係都唔該佢整條路闊些少呀,咁佢反正預左人流管制落欄困羊,點解佢唔比人行都行得舒服少少呢,兼且佢都希望每個hall都有人流,佢怕咩所有人迫死晒喺最旺場嘅hall 1,2呢,佢開放多幾條路比人上落唔好,好似趕羊咁趕,搞會場班柒碌用屎忽諗野架?最後咪又係個個上到hall 5,7,睇都唔睇就即刻行側邊個出口閃去其他hall,你話係咪晒X氣呀,最後連走個出口都係一定要經Hall 1,好彩我順住行,我唔跟路線係都要仆去睇我睇嘅野先咪柒左。

其實年年書展差唔多,只係書比較平,我唔知今日有幾多個人係專程黎買哈利波特(我想講外面都有做特價,唔駛入黎迫架),不過今年確實好似比較多人。我今年出奇地有目標地買書,寧寧舍舍係買一本奇珍「追渣沽」,一本由我頗欣賞嘅Blog友渣估所著,其實我不嬲都有睇開佢個blog,佢本書亦即係記載佢個blog一路以黎嘅文章,可能無睇開會覺得我好無聊,為咩買一條友寫嘅blog文,仲要大部份我已經睇過,但真係擦鞋講句,呢本係我嘅心靈雞湯,渣估所記載唔止幽默,間唔中都睇到幾分感性,而且真係會睇到會心微笑(我甚至睇到某D位會大笑),以一個老闆黎講,我一直覺得佢係成功,而且作為一個都市人,佢亦算係我眼中嘅成功人士,不論事業眼光同埋社會哲學上。佢本書可以話輕鬆,但唔可以話無得著,平時睇佢個blog就已經學到唔少野,不論做生意又或者待人處事都好,所以話就算部份內容我睇過,我相信我一定會得閒就拎出黎睇下回味下(好似已經講到似係自己出書),呢本書已經進駐到我廁所屎塔及床上閱讀坊,手拿閱讀有助通便舒壓,如果你唔信我所講唔緊要,自己買本睇下,唔怕對住電腦可以到渣估個blog到睇。

另外今日書展最開心係見到陶傑,重要係佢唔係出現於簽名會,而係出現於茶杯出版個檔口,果度人唔多,我都係咁岩行過就見到佢,果刻我好想拎佢簽名,但手上無佢嘅書,最後當我買左佢本書後佢又走左,真係失落至極,雖然已經打算買佢本新書「莎士比亞的安魂曲」同埋林夕本「我所愛的香港」,但猶豫好耐本打算過一排先買,係之後見到陶傑先唔執輸衝左去買,算啦,早買早睇仲平D添。

2007-06-29

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


日認識了一位朋友,講起書時又在談起一本我推介而她近期也在看的書”生命中不能承受的輕”,被她問到當其時的歷史背景,我也逐一說明了我所知的一切(可能會有部份已被我遺忘或省略),不過這本小說單純看故事及了解Milan Kundera那種反媚俗的觀點也獲益不少,歷史可能只是題外話,當然也可加深對故事發生的背景及實際情形。

其實這本書可能是Milan最經典亦是最好的一本,亦是比較容易感受。可能因為整個故事都是圍繞著四個人,很多時更不是出於故事主人翁的觀點出發,有部份是作者自己的個人感受,而且所討論的都是太生活化,往往都是在周遭發生,如果投入去看,就很容易感受到背後的意義。其實這本書的感受不太想再多說,因為已經在以前的blog寫過一段,怕會變成有點沉悶的話題,再次提起只是碰巧有位朋友也在看罷了,但我真的十分建議別人去看一次這本小說,不能說會有什麼啟發,但總有得著。

2007-05-20

訪客 (一)

  其實這篇是作品是Xanga時的歷史文物。不算精彩但甚為喜歡,所有就貼了過來,亦把次序排好,避免先看到結局。當然也為了免得這邊太空蕩蕩,所以搬了過來。我曾經想過將所有文章backup再搬來,不過還是算了,只搬重要且喜歡的好了。

  第一章
 
  有天中年男人帶著一個陌生少女走到充滿賓館公寓的街上,就在某賓館前,男人停了腳步,向著這位少女發問:「你...你已夠十六歲了吧?」少女聽後一臉驚 訝,馬上收起了臉上的稚氣回答:「當然夠了,我看起來像個小女生嗎?」男人沒有再追問的打算,重新踏起腳步走到賓館內。這兩人對著素未謀面的大家好像不太 陌生,進房後二人很快便脫下了衣服抱在一起。少女突然說一句話:「我不是愛你才跟你做。」男人聽後很快回應說:「這很正常,我不認識你,你也不曾認識我, 那來愛?這應該是我的對白。」少女站著沒有說話,當男人正準備吻下去時,少女的話打斷了他的吻說:「我認識你,但你不認識我。在做完後我再告訴你我是 誰。」男人很想問,但性衝動令他以下體作為大腦,心想:「做了再算,反正她會告訴我。」

做完了後,男人滿足地伏在少女身上正在喘氣,這時少女說:「我告訴你答案,你確定要知道嗎?」男人還在喘著氣答道:「嗯!」少女示意叫男人讓開一下,男 人懶洋洋的打了個轉繼續伏在床上,之後少女站起來走到化妝檯前,伸手到放在那裡的手袋,接著拿了一幅色澤偏黃而且殘舊的相,少女將這張相遞給男人看就接著 說:「你還記得相中人是誰嗎?」男人拿起相,望著相中人再抬頭望望少女思索了一會,少女看到他有點苦惱便給了他一點提示:「這人跟我很像吧,但你都意識到 她不是我,而相中人在十年前死了,如果想不到就算了,有機會再告訴你。」男人得到提示後仍然想不到,他問少女可否讓他拿走相片,少女很堅決地回應了他: 「不行,這張相是我唯一一張了。」男人還沒反應得來,少女又接著說:「我給你我的手機號碼,想找我便致電給我,要想做愛也可聯絡我,我等你的電話。」男人 迅速拿出電話,手按鍵盤記錄對方電話號碼後便穿起衣服走出房間,而少女過了沒多久亦走了。
那天後過了一星期,男人再次致電給少女,為的不是答案,而是跟那少女做愛。這次他們選了一間很殘舊的賓館,房間雖然一應俱全,但損壞的窗未能完全關上, 一陣陣的寒風吹到房間來,兩人走進了房間內的浴室,沒什麼對話便一如以往很快脫掉衣服做了。完事後少女問男人:「你想到答案了沒?」男人搖了搖頭回應她: 「想不到。」這是一個對少女有點失望的回應,但少女沒有再追問任何問題,走出了浴室,穿起衣服走了。往後日子男人幾乎每星期都會找少女做愛,每次少女都問 同一個問題,而每次男人總是答同一個答案,直至過了三個月後,少女主動找他出來。

後記:這是我第一次寫散文,還沒想到作品名字,但故事概念已想得七七八八。這篇文只在我的blog上登載,預計是只有兩章的短散文,應該會在這兩天寫後章完結。(於07年4月23號作第四次修改)
這次是第四次修改,內容是沒有變動,這是我寫文的原則,只是再次修飾了,將造愛的”造”改為”做”,正寫應該是造愛,但造愛這詞彙包含著愛及繁衍,當沒有愛時就應用上做愛這字眼,這算是很少的執著,但兩人沒有愛就是特點。

訪客 (二)

第二章

  到處都是帶著濕氣,這悶透春氣的街道上傳出一陣陣咖啡香,彌漫著咖啡香的正是這人煙稀少的咖啡室。就在咖啡室的角落坐著一男一女,他們並不是這裡的常客,他 們只是賓館的常客,男人與少女在這天並沒有相遇於賓館或公寓,反倒選擇了一個適合談情的地方,但氣氛沒有如咖啡室那寧靜催情的浪漫,二人沉默不語,而男人 臉上亦沒有感到不安或驚奇,更沒有追問今天約會的因由,他只是望著街外,一邊品嚐他的牛奶咖啡,直至男人喝罷了第一杯咖啡,在他準備叫第二杯咖啡時,他耳邊再次響起熟識的聲音以及熟識的對白。

「你想起來了嗎?」

男人這次沒有回答,不是他已經有了答案,似是已對這問題感到煩厭,寧願不作出任何回應。但似乎他面帶煩厭的信息沒有帶到給少女,少女再次問同一樣的問 題,終於男人搖了搖頭表示這兩條相同問題的答案。少女嘆了一口氣,這嘆氣的侷促感又在彌漫著一陣壓力。咖啡已開始變酸,男人放棄繼續喝這杯不再吸引的咖 啡,同時打破了沉默的僵局。

妳今天找我有何事?你有話要說吧。」少女只是點頭表示她有所發表,但沒有接續說她今天準備帶來的話。男人望著她的扭捏表情開始變得更不耐煩。「妳沒話 要說我就走了,還是妳想到別的地方?」少女聽後似乎也知道自己該要把難言說出來,她將要帶來的難言的是一句使所有一夜情的男人都要害怕的話。她終於張開口 帶點模糊說了出來:「我...懷孕了。」說罷後她的樣子似乎鬆了一口,但亦對男人的回應有所期待,這種不安的矛盾表情出現於她臉上,但她望到男人仍然臉帶 鬆容,冷靜地回了一句話:「是嗎?那打掉它。」聽到這種任何人都會有所反應的問題,男人卻只是這樣輕描淡寫的回應,不論回應內容的無情,他的鬆容又未免太 令人意外。聽到這種回應加上望到他的表情,少女聲音變得歇斯底里:「我不要,肚裡的是生命,我不要他被遺棄,我不想她跟我一樣走著被遺棄的路活過來。」少 女在這時候透露了一點點身世,是出於她不是謊言的真情,在這番話後少女看似冷靜了下來,回想剛才那歇斯底里的回應,少女似乎感到有所屈辱,更重要的是她不 想將這種被憐憫的身世告訴他人。她從錢包拿出了錢放在檯上,急步走了。男人沒有追上,只是叫喊了她的名字,似是對她剛才的最後留下的話有所渴求。>

男人突然對這少女提起了莫名的興趣,他決定找第三者追尋她的底細,他將他所知的一切告訴了私家偵探,委託偵探查出她的一切。兩個月後偵探再次聯絡男人, 帶了給他兩個訊息,一個是她的身世,而另一個是再找不到她,因為電話跟住址都改變了。得到了這些情報,男人已十分滿足,但對於這少女突然失蹤是有點摸不著 頭,而最後他繼續委託私家偵探找尋她的下落,而他亦開始追尋這個少女。

訪客 (三)

第三章

  男人找尋了差不多半年 了,還是找不到少女,而他所聘請的私家偵探也沒有任何收穫,但男人似乎沒有放棄念頭,天氣比之前更涼,這幾天還下起大雪,如此嚴寒的天氣,莫說是去找一個 人,就連想步出屋外的意慾也沒有,外面到處都是積雪,男人有了籍口不用上班,他就打算利用這籍口得來的空閒日子去找該名少女。
找了一天,依舊毫無頭緒,而且到了晚上天氣更寒冷,男人放棄繼續找尋,駕車回家。就在家門前,他發現門是半掩開著,屋內開了燈,他從窗外看到一個細小人影在他家中站著,他直覺告訴他這一定不是小偷。男人還是以防萬一的拿起了放在花園的球棒慢慢走進去,他推門走進內,屋中到處都是濕漉漉,而且傳來了濃烈的火水味,就在大廳中,男人一直找尋的她拿著打火機站著,從她表情得知,她一直在等他。

「把兒子還給我,都是你害的。一切都是你!」少女第一句話就是聲嘶力竭叫嚷著。男人沒有直接回應她這問題,他把他手上的球棒放下。少女把剛才的話重新再 說一遍,男人望著她慢慢走近,直至少女示意他停下來。「我知道妳是誰了。我找了妳很久,我很想見妳。」少女聽後,看來稍稍放鬆,男人繼續走近。走多了幾 步,少女再次喝止了他的步伐。「你知道了我是誰,可惜太遲了,我生下的兒子死了,我的好父親。」男人對被稱呼為父親沒有感到錯愕,他知道少女是誰,自然地 知道自己身分。男人眼角慢慢地滲出了眼淚,他盡力把字咬清說:「那兒子為何死了?」少女望見他的眼淚開始被軟化,不禁亦被他這句提問迫出了眼淚回應他: 「我們是近親,生下來的兒子命沒多久就夭折死了。」男人聽後沒有說話,衝前去把她抱緊,少女沒有再作出何何反抗,把手上的打火機鬆開了抱著他,男人就在她 耳邊輕輕地說了一句話。「我的好女兒,妳還要騙到我什麼時候?」少女驚覺的時候已發現男人右手拿著小刀放在她的頸上。「驚訝嗎?妳以為妳騙得了我嗎,妳原 本肚內的嬰兒不可能會是我的,這個我一早就知道了,由妳跟我說懷孕了那一刻我就知道了。」少女看似還沒清醒過來,看來她也被自己謊言騙到了,因為她沒想過 會被揭穿。看到少女這驚訝表情,男人嘴角微微帶著猙獰的笑容繼續說:「妳覺得很驚訝吧?沒想過我會知道真相吧,要我告訴妳嗎?妳要的真相!」少女望著他的 表情,顯然感到的不再是驚訝,而是害怕。

「那...那確實是你跟我生的嬰兒,我沒有騙你。」

「還要繼續說謊嗎?對我這個不能生育的人還要繼續說謊嗎?」少女頓然明白他為何如此肯定,她不再害怕該怎應對令他相信,是害怕到底怎去解釋一切。

「你到底是誰?不能生育...?那我是誰?」

「我是你爸爸嘛,你不是一直這樣認為嗎,哈哈哈!」男人繼續笑著,少女望著他那抽搐的笑容變得更害怕,一直在想他身旁這陌生人到底是誰。

「妳這孽種,妳跟妳媽媽長得很像,不只樣貌,連那淫蕩的個性也繼承了過來。妳淫蕩得跟妳的親生哥哥做了,看你的表情就知道我沒說錯?連你肚內的嬰兒也是 他跟妳的孽種,這個是我也想不到,你們倆竟然搞上世上唯一的親人。在我們第一次見到大家前,妳已經懷孕了吧,妳只是等時間過去將謊言成真,妳是想把亂倫的 責任推給『父親』的我吧。」一切謊言被他揭穿,少女自以為能暪騙得過他,但反過來,她才是被暪騙的一個。「那你..」少女似是有所發問,特別是對孽種這名 詞,但還沒說完就被他的話打斷。「我知你想問我到底是誰。妳媽媽在生時一直告訴你們兩兄妹我是你爸爸嗎?」少女點頭回應了他,而男人就繼續說:「不能怪妳 媽,我早料到她會將妳們倆當是我的兒女,在出生證明中不可能在父親一欄寫她親生哥哥的名字吧,被人發現亂倫可是大罪。」

少女得知真相後跪了下來,回復了一 個17歲少女該有的柔弱,臉上的眼淚沒有停下來。少女心裡感到當時她母親的羞恥,她明白自己不是遺傳了母親的個性,她只是將那罪疚遺傳過來。男人看到她的 柔弱沒有變得仁慈,繼續說少女本來應該要知道的一切。「妳給我看的相片,由一開始我就知道是誰了,給她照這張相的人就是我,我是無法忘記的。本來我跟妳媽 打算結婚,就在結婚前她跟我說她懷孕了,她不知道我沒有精子而且不能生育的事實,或許應該說我沒有膽量去告訴她,當時的我很想原諒她,不去揭發她,但竟然 被我發現她肚內的嬰兒是她跟親生哥哥的孽種時,我很想殺了她,真的很想問她為何要背叛我?為何要用這種事背叛深愛她的我。我們自小青梅竹馬,當時的我竟然 確信她一生都不可能背叛我,竟然相信她只會愛我一個。」男人嘆了一口氣,接著繼續剛才的話。

「最後他們鬼混時被家人發現了,得知所有事實,父母親都跟他們斷絕關係,而我們的婚事當然告吹了,兩人及後被家人趕走,如果她跑回來找我,我最多只會要求她把胎兒打掉,我會繼續努力照顧她,但妳媽媽沒有回來我身邊,我一直想找她,甚至我曾經發誓在她生下孖胎的你們前,我要殺死她。殺死一個寧願背負亂倫去愛,背叛我的愛的一個她。」少女一邊聽一邊感到全身發抖,她的眼神 從她的臉移到男人手上的刀,努力不去回想他剛才的話。「最後我還是找不到她,妳們亦出生了,從我打聽得知,你們搬到南城繼續生活了,可惜直到你們六歲時, 父母在意外死了,而你們只能成為孤兒。在你媽媽死前,一定也不會告訴你們真相,繼續暪騙你們她身邊的男人只是單純地是她哥哥吧,而我一定被誣蔑成拋妻棄子 的父親。」男人想到這裡就哭了,他伸手抱著她的「女兒」,少女就在他的溫柔他的強壯抱擁下停止了抖震。「對不起,我不應該騙你。」少女在他耳邊道歉了一 聲,而男人就在她耳邊輕笑了一聲,接著說:「應該我說對不起,我還沒告知妳所有一切。」少女的回應是一個簡單的疑問:「一切?」

  男人 又在笑了幾聲:「嗯,今天妳哥哥是跟妳一起來吧,但...就在我進來前我就用我剛拿的球棒打到他頭上,繼而給他刺了幾刀,就算沒死也該凍死了。其實我一早 知道你們是誰了,在你第一次找我之前,我就一直找你們,由第一眼看到你,我就知道你是我要找的人,只是沒想過我要找的人竟先走來搭上,由那一刻開始我就想 一直看妳能做什麼好戲來。」少女又再繼續抖震,連求救的聲音也叫不出來。「不要怕!」男人舉起手,迅速的一刀插在少女背上,少女沒有立即斷氣,似是想掙扎 的抓住男人的手臂。「忘了告訴妳,妳父母坐著的車是我推到海中的,這意外很意外嗎,哈哈哈,我等了今天十多年了。」少女得知這一切後鬆開了手,她已經知道 掙扎是多餘的動作。男人拿起了少女剛才的打火機,在點火前,他跟少女說了最後一句話:「妳跟她太像了,所以我更不能原諒會愛上妳的我。」說罷後,男人把火 點到四周及身上,屋內四周都是被火包圍,男人抓住了少女的手凝望著,從他眼中看到了一對十多年前背叛他的手。(完)

後記:終於完了,有令讀者感到驚訝嗎?我有位很了解我的朋友看了第一篇就問我,「是否一個很令人意外的結果,以你為人該會將事情變得很複雜。」她雖然早估到了,但我只承認是複雜,但沒有告訴確實內容,不知妳看到後有沒有驚訝,你之前有估到我編寫成這樣嗎?
其 實以前讀書時都有寫散文小說或故事,不過正式來說,這應該才是第一篇,嚴格來說,這篇文的幼嫩位很多,始終我不得不承認文筆上的不成熟,我亦選擇了用透視 方式抽寫四周一切及人物,這是我最架輕就熟的寫作手法,這篇我主要著重了故事內容本身,對於作者的第一篇作品來說,內容會太大膽嗎?始終牽涉到亂倫,性, 慾,仇。希望各位不會怪責小弟我。
如果你想轉載,我不會介意的,只要寫明寫明轉載於此,及表明作者便可了。我沒有筆名的,就用我英文名Zyrix作為作者名字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