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日記內容純屬無聊創作,如何雷同,實屬巧合或偏見。
「今天天氣很好,跟爸爸媽媽一大早就到了餐廳吃早餐。
今天肚有點餓,連媽媽的一份也吃了。
吃過早餐後,我們一家人到了一個大型商場逛街,媽媽還買了幾件新衣給我。
回家後,我便立即試穿新衣,感覺很高興。
晚飯後,看了一套電視台播的電影後便去睡了。」
這篇東西當然是亂編出來,怎看也是一篇小學生的作文或日記似的物體,但我就曾經看過好幾個中學生寫出這種文章,這絕對是事實,看後令我驚訝的一篇。我不是亂開槍,又在對別人的內容去批評,我說的問題是寫作手法,就算只是如此乏味或平凡的生活,也可加添很多形容或想像去令文章大放色彩,而不是讓文章跟生活同樣平白的表現出來。雖然我也不是寫出好文章的人,小弟用字淺窄、內容膚淺、描寫抽象、文句粗鄙,實在有損讀者雙眼,我在此先行道歉。不過最少,我仍希望寫出文章,繼續進步。
香港的寫作教育一直很差,教的就是要先分類,什麼描寫文、記敘文、議論文及書信等。像記敘文這格式就一定要有人物、時間、地點及事件等,教的都是已經被規限了的東西。當然考試時要規限是應該,最起碼可以方便改正評分,但平常作文時為何不能給予更大的創作空間呢?很多時,平常看到的散文或小說,不就是所有手法都已經用上嗎,你能說那是什麼記敘文或描寫文嗎?正常在出來社會後,很少會再寫文章,除非一心去走文化事業或小說家這條路,但創作思維應該由少培養,而且有沒有潛質都是小時候就知道。那麼在求學階段不是應該給予更大自由嗎,好養培養小孩的創作力及技巧,而不是用上一個框框去規限。
我自己是經歷這種教育出來,在香港這種複雜政治背景及讀寫分異的情況下,寫作對很多人來說是很難,所以香港很少有名或衝出海外的作家,是否完全因為這種限制式教育而衍生出問題,我不敢說,但最少一定有關係。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