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對時間及光陰都分辨清楚,兩者有關連,但意義卻不同,就像米和飯的關係一樣,明明是同一類的東西,但背後意義就大不同。
時間這東西很虛無,自小就去想,誰去界定每分每秒呢?為何每分鐘要六十秒呢?為何不能一百二十秒?就不能每小時只有三十分鐘嗎?我對時間這東西定義為一種概念,是我們為了方便人類生活而釐定,由始至終我都不能說明它的存在。我最終也認為自己是為了方便才去認同什麼是時間,最少讓我上班不會遲到,我知道什麼時候約了什麼人,什麼時間發生了什麼。
而光陰對我而言,反倒是可以觸摸,就像我會說「抓緊光陰」啊,而不是抓緊時間,表明我所示的光陰包含著四維,是有人的、有景物的、有時間的。雖然我未曾當面解釋過自己有這樣的偏執,但這種意念就刻印著我腦海中,繾綣不散...
廿七年過去,我每晚睡前都反問自己做過什麼,這也成為了我的生活動力,甚至成為了我失眠的原因(還真是多自找的悲哀原因)。我慢慢從反思,到變成找回童年的天真,想想自己究竟還可以做什麼?不時令我想起種種的夢想,不論那是多天馬行空也好,我終究窮了多晚光陰去理解夢想。或許我需要發一個好夢,我只是睡前在為自己編劇,好讓我在深層腦細胞達成種種天真夢想。醒來了就算失去了也好,總能讓我不能忘懷,讓我記得自己擁有的夢想。
孩子的一天很過去 一年卻很漫長
成人的一天很漫長 一年卻轉眼過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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