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-01-18

Crisis Management

D&G事件擾攘了足足兩個星期,直至昨晚D&G終於發出道歉啟事, 詳文如下: 

「我們深切明白到近日在我們廣東道專門店外發生的一連串事件,實在冒犯了香港市民。就此我們深感歉意,並謹此向大眾衷心致歉。 以真誠款待香港的市民以至來自全球各地的顧客乃Dolce& Gabbana一貫的宗旨。我們亦尊重各方人士的個人權利及本地的法律。 Dolce& Gabbana亦謹此祝願各位龍年生活愉快、萬事如意。」 

文中可見其簡短,但已直指了事件上矛盾位,精闢簡潔。可惜的是這件事已發生了兩個星期,短短數十字,何以堆砌了如此多的時間呢?這顯然是人禍。 由第一天事件發生後,翌日蘋果日報大字標題以頭版刊出,先姑勿論兩者是否有任何私人恩怨而小事化大,但單單從結果來看就知道了嚴重性,等同某間食品公司的食物出現問題後被刊登在頭版一樣,毀滅性足以摧毀小型公司。以D&G這國際品牌來說,經傳媒的煽動式報導後,聲譽一定大受影響,事件更已挑起了香港人與大陸人的矛盾,更甚的是挑起了國際新勢力-網民。這是第一個時機點,是用作道歉的時機點。但歷史無如果,就結果所見,D&G並無進行任何挽救行動。

 到第二天,蘋果日報再次到場「挑戰」意大利權威,D&G終於有明顯動作,這動作不是道歉或寬容,遺憾的是加強了保安,派出了一位兇神惡煞的尼格羅人種保安,這位保安絕非善男信女,可能受到挑釁便作出了恐嚇性言論的反擊,甚至想搶去記者手上的相機,如此一來,正中下懷,D&G沒參透到這是孔明之陣,翌日,新聞當然更大肆報導,落井下石,香港人又怎能冷靜,紛紛在網上群起反擊,更組成了當個星期天的D&G門口影相活動,而這時候就是第二個時機點,結果還是一樣,D&G比羔羊還沉默,最後活動的盛況不容解說,就差在沒有放火燒舖(在美國你的店早被放火了),經歷了這個星期天,各位可能都有所期待,期待它的道歉,的確,道歉聲明出了,不過是它位處的海港城所發出的道歉聲明(第一日海港城保安牽涉在內,包括排港言論),那D&G呢?嗯,只有一位D&G的親愛女員工在Facebook繼續挑釁參與集會的港人,這女的後果不談了,如想知道請上網查找。

 及後市民的要求趨於明顯,不外乎都是道歉,以網民就繼續發動第二個星期的集會,雖然飯已經炒冷了,但明顯這仇外情緒仍然繼續。經歷了兩次頭版報導,兩次店外集會,D&G終於不再沉默,就於昨晚發出道歉聲明,但明顯遲了很多很多,普遍網民都不能接受這樣的道歉,老實說,第一個時機點能錯過,第二個時機點都能錯過,到第一次大規模集會後仍沒作出道歉的話,我很難相信有人能接受姍姍來遲的道歉,這是生意人最講究的誠意嘛,開門做生意的,這點點誠意都能拖,你不能怪別人不原諒。

 從這件事上,可見D&G危機管理的不足,在遇到上述情況,以國際大企業來說,應該在第一個時機點向各方作出道歉或聲明,就算你覺得事件上對方亦有錯,你不能配合也好,也應該作出相對聲明,或在公眾場合以召開記者招待會進行謙誠對質。在第一個時間點選擇了沉默的話,你沒有任何反擊的餘地,理虧的最後一定是自己。而第二個時間點進行道歉只是一個挽救,挽救的不是聲譽,而是公司的管治危機,這一刻你仍不作出道歉,明顯公司的管理層不濟,在管理決策上有所猶豫,從管理學上來說,up to down這種舊式管理模式對管理層的反應及要求很高,一個人的錯會影響公司下層的運作,從外人觀察更顯然得知公司管理落後,如公司缺乏人才或過千人的企業,均不建議採取這種管理手法。 最後,不能挽救而被第一次群起批鬥的事件發生後,這真的是最後最後機會,這個機會只是讓外間原諒,管理上是絕無意義,就像殺人犯判死刑後的道歉一樣,你不道歉,問吊後就不可能再說話了。

最後,D&G被批死了。道歉呢?含在口中。 可見,管理層每一次都不能把握機會,最後才報夢知錯,為時已晚矣。假設,我是公司老闆,在第一次我可能已炒了管理員,第二次炒光了PR,第三次就乾脆炒了那位GM了。這是我的down to up的問責形式,是用來警告最上層那位,過時的管理方式,但十分有效,最少比政府的問責有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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